为贯彻国家期刊管理有关规定,提高期刊质量,明确各主体责任,优化审编校流程,提升编辑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规程。
一、选题策划
(1)选题策划应当以问题为导向,回应社会或理论热点。
(2)选题策划应当借助编辑和学术共同体合力。
(3)策划的选题应当提交统稿会论证。
(4)经统稿会论证的选题还应交由主编确认。
二、组稿约稿
(1)经统稿会论证并由主编认可的选题,才能进入组稿约稿程序。
(2)专题组稿一般实行“特约主持人”制。
(3)组稿约稿须向“特约主持人”或拟邀作者发《组稿函》或《约稿函》,并附“专题文章基本信息表”或“单篇文章基本信息表”。
(4)期刊中心对“特约主持人”或拟邀作者提供的“专题文章或单篇文章基本信息表”进行集体讨论。
(5)经期刊中心集体讨论通过的“专题文章或单篇文章基本信息表”须提交主编,由主编最终决定是否继续组稿约稿。
三、审编校
1.初审
(1)责编对来稿进行初审。
(2)初审稿件应符合论文基本规范、期刊风格,达到刊文基本要求。
(3)责编对初审稿件应整体把握。
(4)初审时间为30天。
(5)初审应对文章是否刊发提出建议,建议为“退稿”“退修”“建议外审”。
(6)对于“退修”稿件,由责编根据修改情况决定“退稿”或是“建议外审。
(7)未经初审的稿件不能进入统稿、定稿、编校程序。
2.复审
(1)外审专家对初审送审稿件进行复审。
(2)外审人员须是相关领域的专家。
(3)复审一般遵循“外稿内审”和“内稿外审”原则。
(4)复审应就稿件内容、价值、逻辑结构、论证方法、语言等进行把关。
(5)复审时间为15天。
(6)复审应对稿件可否刊发提出建议,建议为“可以刊发”“修改后刊发”“修改后重审”“退稿”。
(8)对于“修改后刊发”的文章,由责编联系作者修改,可否刊发由责编视修改情况而定;对于“修改后重审”的文章,由责编联系作者根据审稿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供“修改说明”,再由责编将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一并返回外审专家重审,直到“可以刊发”或“退稿”。
(9)未经复审的稿件不能进入统稿、定稿、编校程序。
3.统稿会统稿
(1)统稿会将完成复审程序的来稿拟安排在特定刊期和特定专业板块。
(2)统稿会由各刊编辑部主任召集相关人员参加。
(3)统稿通过统稿会集体讨论完成。
(5)统稿会形成当期拟发稿目录。
(6)统稿会兼有论证选题策划、讨论组稿约稿和安排备用稿功能。
4.终审
(1)主编终审。
(2)统稿会形成的当期拟发稿目录、文章,连同审稿意见、修改稿、修改说明以及成熟的备用稿等由各版主任一并送主编终审。
(3)主编终审的时间为7天。
5.定稿会定稿
(1)终审结束,主编随即主持定稿会。
(2)定稿会应对文章是否刊发提出最终意见,即“同意刊发”“不同意刊发”和“修改之后刊发”。
(3)定稿会的意见即终审意见。稿件一旦同意刊发,除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外,不应再撤稿。
6.每个审次相关责任主体须填写《苏州大学学报审稿单》。
7.编排稿件
(1)责编编排定稿会定稿通过的待发稿件。
(2)时间为7天。
(3)要求为齐、清、定。
8.一校
(1)责编完成稿件编排,下厂排版,出一校样。
(2)各学科责编通读校对,时间为5天。
(3)校对完成,返回排版厂修改。
9.二校
(1)排版厂完成修改,出二校样。
(2)责编对照一校样完成核红,继续通读校对;同时将二校样送外校人员外校,送作者自校。
(3)责编、外校、作者同时校对,时间为7天。
(4)责编用1天时间将外校以及作者自校内容统一到责编校样,并返回排版厂修改。
10.三校
(1)排版厂完成修改,出三校样。
(2)各学科责编对照二校样完成核红,再次通读校对。
(3)通读之后由执行编辑安排各编辑互校。
(4)互校完成,借助校对软件进行智能校对。
(5)智能校对完成,交由执行编辑统校。
(6)三校时间为7天。
11.执行编辑将三校样送排版厂修改,出纸样1份,并负责核红;核红完成,送排版厂修改、排版,出最终清样,送主编审读。
12.主编对清样进行审读,时间为7天。
13.编辑针对审读内容进行优化完善,直到出最后清样。
苏州大学期刊中心
2022年12月8日 修订